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和《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等,贵阳市生态环境局于近日完成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分析,于11月12日通报10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一、中心城市空气质量状况
10月,贵阳市环境空气优良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为1.52,细颗粒物(PM2.5)、颗粒物(PM10)、二氧化硫和二氧化氮四项主要污染物月均浓度分别为每立方米12微克、20微克、5微克和10微克,另外臭氧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和一氧化碳日均浓度无超标现象。
二、14个区(市、县、开发区)空气质量状况
10月,14个区(市、县、开发区)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均为100%;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在1.4—1.97之间,细颗粒物(PM2.5)在每立方米9—18微克之间。
10月,依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技术规定》,按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由低到高排序(数据越低质量越好),各区(市、县、开发区)分别为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贵阳综保区,南明区、观山湖区、清镇市并列,乌当区,云岩区、贵阳高新区并列,开阳县,花溪区、贵阳经开区并列,白云区,修文县,息烽县。
按照PM2.5平均浓度由低到高排序(数据越低质量越好),各区(市、县、开发区)分别为观山湖区,花溪区、贵阳综保区并列,南明区、清镇市、贵阳高新区并列,贵阳经开区、开阳县并列,贵州双龙航空港经济区,云岩区,修文县,乌当区、白云区并列,息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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