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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关于拟作出和田-民丰-且末-若羌Ⅱ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且末-若羌段)等四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核与辐射)

发布时间:2025-10-21来源: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10月15日我厅拟对下列核与辐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10月15日-2025年10月2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991-4165405(兼传真)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830063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评单位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承诺文件

  1

  和田-民丰-且末-若羌Ⅱ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且末-若羌段)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若羌县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新疆鼎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且末750千伏变电站扩建2×1500MVA主变压器;扩建750千伏出线间隔2回,扩建2×360Mvar高压电抗器。

  2、若羌750千伏变电站扩建1×1500MVA主变压器,扩建750千伏出线间隔1回,扩建1×360Mvar高压电抗器。

  3、新建且末-若羌Ⅱ回750千伏输电线路,全长约310.5千米,全线单回路架设,共新建杆塔662基。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为输电线路及变电站扩建施工产生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物以及生态环境影响。

  (2)运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为输电线路及电气设备运行时附近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以及噪声。

  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2)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择合适的设备,采取合理布置线路、线高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3)严格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电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4)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开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5)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6)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和田~民丰~且末~若羌Ⅱ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且末~若羌段)公众参与说明书
和田~民丰~且末~若羌Ⅱ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且末~若羌段)环境影响报告书

  2

  和田-民丰-且末-若羌Ⅱ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民丰-且末段)

  和田地区民丰县、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且末县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湖北安源安全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新建民丰-且末Ⅱ回750千伏输电线路,全长约311千米,全线单回路架设,共新建杆塔657基。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为输电线路施工产生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物以及生态环境影响。

  (2)运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为输电线路运行时附近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以及噪声。

  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2)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择合适的设备,采取合理布置线路、线高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项目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3)严格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电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4)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区生态保护措施。施工前开展人员专题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严格落实施工期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5)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6)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7)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和田~民丰~且末~若羌Ⅱ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民丰~且末段)公众参与说明 

和田~民丰~且末~若羌Ⅱ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民丰~且末段)环境影响报告书

  3

  和田-民丰-且末-若羌Ⅱ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田-民丰段)

  和田地区和田县、洛浦县、策勒县、于田县、民丰县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中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1、和田750千伏变电站扩建1×1500MVA主变压器;扩建750千伏出线间隔1回,扩建1×300Mvar高压电抗器,扩建220千伏出线间隔5回,扩建3组60Mvar并联电容器。

  2、民丰750千伏变电站扩建2×1500MVA主变压器,扩建750千伏出线间隔2回,扩建2×360Mvar高压电抗器。

  3、新建和田-民丰Ⅱ回750千伏输电线路,全长约288.5千米,全线单回路架设,共新建杆塔606基。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为输电线路及变电站扩建施工产生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物以及生态环境影响。

  (2)运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为输电线路及电气设备运行时附近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以及噪声。

  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确保项目周围区域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2)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择合适的设备,采取合理布置线路、线高等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沿线声环境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相应声功能区标准要求,防止噪声扰民。

  (3)严格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电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4)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沿线地表水体;在建设临时道路、牵张场地等时,应尽量减少对地表植被的扰动,施工结束后及时进行生态恢复治理。

  (5)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和田~民丰~且末~若羌Ⅱ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田~民丰段)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完整
和田~民丰~且末~若羌Ⅱ回750千伏输变电工程(和田~民丰段)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示版 

  4

  达坂城750千伏变电站第四台主变扩建工程

  乌鲁木齐市达坂城区

  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

  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扩建1×1500MVA主变,新建6回220kV备用出线间隔,新建220kV二次设备室及雨淋阀室各1座。

  一、主要环境影响

  (1)施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为变电站扩建施工产生施工噪声、扬尘、固体废物以及生态环境影响。

  (2)运营期间主要环境影响为变电站电气设备运行时附近产生工频电场、工频磁场以及噪声。

  二、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严格落实控制工频电场、工频磁场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且应给出警示和防护指示标志。变电站站界工频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符合《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要求。

  (2)强化噪声污染防治。选择合适的设备,采取有效减噪防治措施,确保变电站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防止噪声扰民。

  (3)严格环境风险防范。认真落实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各种风险防范措施,建立完善环境风险防范制度,加强环境风险管理,防止电磁环境污染事件的发生。

  (4)加强施工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采取有效防尘、降噪措施,不得扰民;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固体垃圾分类集中堆放,及时清运;产生的废水应收集处理,不得排入附近地表水体。

  (5)加强公众沟通和科普宣传,及时解决公众提出的合理环境诉求,及时公开项目建设与环境保护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6)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该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完成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经验收合格后,项目方可正式投入运行。

公参说明-达坂城750千伏变电站第四台主变扩建工程
达坂城750千伏变电站第四台主变扩建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 

  

  


原文链接:http://sthjt.xinjiang.gov.cn/xjepd/hfshpnpz/202510/c86a5098398a4227af2cd2fea4894ebb.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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