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相关规定,进一步加强对全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管工作的指导,提高行政监管规范化、专业化水平,近日,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联合制定了《广州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方法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并由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以下简称广州监测站)开展宣贯培训。
近年来,随着我国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第三方环境监测行业得到快速发展,为提升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检查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真正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市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以广州监测站作为技术支持单位,共同编制《指引》。编制组结合国家、省、市多项专项工作方案及检查表,系统梳理资质认定和防范弄虚作假文件要求,以生态环境监测机构是否持续符合获得资质认定的发证条件和能力、监测数据是否存在不实、虚假为检查重点,围绕“人、机、料、法、环、测”六大要素,汇总形成“资质能力与管理体系、人员资质与能力、工作场所与设施、仪器设备、标准物质与试剂耗材、标准方法、样品采集与现场监测、样品管理、样品分析、记录与报告、分包管理”等11个环节34个小项的检查要点,并配套违法行为判定摘要和法规条款适用,为监管部门开展监督检查提供了“一册在手、即查即用”的操作指南。
近日,广州监测站召开《指引》宣贯培训会,市、区两级生态环境和市场监管部门业务骨干、各市属监测站相关技术人员约200人参加。市生态环境局监测处、市场监管局认证处相关领导参加了会议。编制组采用“条文解读+案例复盘”相结合的方式,围绕“资质是否持续有效、逻辑是否合理、流程是否规范”作深入讲解,结合近年来全国查处的多起弄虚作假典型案例开展情景还原与深度剖析,并现场互动答疑,帮助参训人员即学即用、举一反三,切实提升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巩固成效的能力。
《指引》的发布和宣贯培训的举办,有助于构建我市生态环境监测机构监督检查“全链条、全覆盖、全周期”的监管新方式,为推动生态环境监测行业健康发展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广州经验。
宣贯培训现场
李怡君同志作《指引》内容解读
(广东省广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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