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提高专家库管理水平,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生态环境专业领域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决策咨询作用,切实保证评审或咨询等活动的科学性、公正性,对现有的《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宁环办发〔2021〕91号)进行修订优化。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制定了《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本次公开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30日。欢迎各界人士通过信函、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积极建言献策。
一、邮寄地址:银川市金凤区上海西路99-9生态环境厅环评处(邮政编码:750011)。请在信封上注明“全面落实排污许可制工作方案征求意见”字样。
二、电子邮箱:《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发送至nxhbthpc@163.com,联系电话:(0951)5160527。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2025年9月23日
附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专家库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编制说明.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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