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5年9月26日我厅对3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5年9月26日-2025年10月15日(10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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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26日作出的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审批决定
序号 | 项目名称 | 审批文号 | 审批时间 |
1 | 成都中医药大学附属医院新增肿瘤放疗中心项目 | 川环审批〔2025〕127号.pdf | 2025-9-26 |
2 | 四川宜宾江源化工机械制造有限责任公司重装制造基地项目(核技术利用部分) | 川环审批〔2025〕128号.pdf | 2025-9-26 |
3 | 四川众胜检验检测有限公司使用X、γ射线探伤机项目 | 川环审批〔2025〕129号.pdf | 2025-9-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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