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绵阳市生态环境局召开2025年第三季度新闻发布会,通报全市1-8月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执法情况、生态环境规范涉企行政检查情况,并邀请记者参观了手持式光离子化检测仪(PID)、多参数气体检测仪等执法装备。市司法局副局长何浩、市水利局副局长黄大为、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支队长余淑蓉通报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余淑蓉通报,市生态环境局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理念,既通过精准监管为企业减负赋能,又以重拳执法守住生态底线,推动实现高水平保护与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1-8月,通过创新监管,为企业发展注入政策温度,采用非现场执法发现环境违法线索44条,立案查办环境违法案件7件,推行包容审慎监管,对首次轻微等违法行为不予处罚35件,涉及不予处罚金额1763.25万元。通过严格执法,筑牢生态环境安全底线,聚焦重点领域,打击恶意环境违法行为,1-8月下达行政处罚决定36件,罚款354.3万元。
黄大为通报,市水利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锚定水利法治建设目标要求,顺应行政执法改革形势,强化执法保障,创新执法方式,深化执法协同,全面加强了涉水重点领域监管,切实维护良好的河湖水生态水环境。今年4月,八部门联合开展汛前涉水重点领域帮扶指导,发现涉河突出问题16个,并已挂牌督办完成整改。2025年省级下发5个涉河问题已全部整改销号,县级自查发现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1-8月,市县两级共开展水行政执法巡查694次,巡查公里数7314公里,出动人员1496人次,立案查处水事违法案件19件,处罚金额35.9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0.2万元,办理生态损害赔偿案5件,有力震慑了水事违法行为。
何浩通报,市司法局充分发挥行政执法监督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配合、指导全市生态环境领域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工作。市生态环境局积极开展综合集成协同检查,坚持先报备后检查,以“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为主,积极推行“综合查一次”,落实“亮码入企”,1-8月涉生态环境领域行政检查次数同比减少43.7%。依法将经营、环保信用等级好的182家市场主体纳入“正面清单”,非必要不开展现场检查,对“正面清单”企业采取非现场方式检查63次,显著减少了入企频次。
发布会上,市司法局、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分别就“天府入企码”后续工作开展、全市非法侵占破坏岸线问题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相关情况、“柔性执法”等方面问题答记者问。
中国改革报、四川法治报、四川新闻网、界面新闻、党建头条、绵阳市新闻传媒中心、绵广103.3、科技城在线、环保新闻网等媒体受邀参加发布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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