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5年9月1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厅辐射处受理新疆晶硕新材料有限公司锆基新材料绿色循环工艺产业化示范工程伴生放射性废渣污染治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10日-2025年9月16日(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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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南湖西路21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生态环境厅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邮 编:830063
序号 | 项目名称 (环评文件全文链接)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受理时间 |
1 | 新疆晶硕新材料有限公司锆基新材料绿色循环工艺产业化示范工程伴生放射性废渣处置项目(公示稿) | 乌鲁木齐市甘泉堡经济技术开发区 | 新疆晶硕新材料有限公司 | 新疆瑜璟润诚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 2025年9月10日 |
注: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全本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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