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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土壤固废处党支部专题学习《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

发布时间:2025-09-25来源: 青海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8月29日,省生态环境厅土壤固废处党支部组织召开专题学习会,集中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责任制规定》),并开展交流研讨。

  会上,支部全体党员认真学习了《责任制规定》全文。党支部负责同志围绕《责任制规定》的出台背景、适用范围和重点条款等内容进行了系统讲解,对其重要意义、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作了深入阐释,并就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的具体职责规定、监督追责机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解读。

  通过深入学习与交流,支部全体党员一致认为,《责任制规定》是生态环境领域的又一部重要党内法规,对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大家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责任制规定》,确保各项制度要求落到实处;要严格落实规定精神,积极回应群众关切,持续改进工作作风,切实体现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要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扎实做好全省土壤污染防治和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各项工作,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为推进美丽青海建设贡献力量。


原文链接:https://sthjt.qinghai.gov.cn/xwzx/xydt/202508/t20250829_1303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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