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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9月22日拟对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5-09-25来源: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厅拟对2个辐射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9月22日-2025年9月26日。

  电话:028-80589022

  地址:成都市科园南路88号A2座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辐射处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

  序号

  项目

  名称

  建设

  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

  评价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阿坝1000千伏变电站500千伏配套工程

  阿坝州马尔康市、理县、黑水县

  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建设分公司

  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西南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阿坝州马尔康市、理县及黑水县内,主要建设内容包含:

  (1)阿坝10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在阿坝州理县米亚罗镇胆杆村在建阿坝1000千伏变电站内扩建500kV出线间隔5个(已在《川渝特高压交流工程(阿坝-成都东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输变电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中批复(川环审批〔2024〕30号)),将原批复1×120Mvar高压并联电抗器更换为1×90Mvar高压并联电抗器,新建高抗事故油池1座(40m3)。

  (2)马尔康500千伏变电站扩建工程:位于阿坝州马尔康市松岗镇直波村现有变电站内,新建2×60Mvar低压并联电抗器。

  (3)色尔古500千伏变电站改造工程:位于阿坝州黑水县色尔古镇色尔古村现有变电站内,将现有2×150Mvar高压并联电抗器更换为2×90Mvar高压并联电抗器。

  (4)马尔康~色尔古开断接入阿坝500千伏线路工程(以下简称“π接线路”):线路位于阿坝州马尔康市和理县境内,将现有马尔康~色尔古500kV线路开断π接入阿坝1000千伏变电站,其中单回并行架设49.4km+43.6km,同塔双回架设2×1.5km,采用单回水平排列、单回三角排列、同塔双回逆/异相序排列,导线为四分裂,分裂间距为500mm,输送电流为997A,新建铁塔236基。拆除既有马色线临近开断点处耐张段导地线4.31km,拆除铁塔1基。

  (5)巴拉水电站~马尔康500千伏线路改接工程(以下简称“改接线路”):线路位于阿坝州马尔康市和理县境内,将现有巴拉水电站~马尔康500千伏线路马尔康侧改接入阿坝1000千伏变电站,新建线路长80.5km,全线单回架设,采用单回路水平排列、三角排列,导线为四分裂,分裂间距为500mm,输送电流为997A,共新建铁塔173基。

  工程总投资144283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21.2万元。

  一、主要环保措施

  (一)施工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通过强化施工期环境管理,采取洒水降尘、遮盖挡护等措施,减缓工程施工对区域大气环境的不利影响;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施工生活污水依托既有设施收集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拆除工程产生的导线、地线、铁塔和金具等固体废物由建设单位统一回收处置;采取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区域和运输路线,修建护坡、截排水沟等,施工前进行表土剥离和防护,施工结束后选择当地植物进行植被恢复等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工程在大渡河上游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实验区(梭磨河河段)及其外围15m范围内不设置施工便桥、牵张场、渣场等临时工程,不涉水施工;在米亚罗省级风景名胜区、四川省梭磨河森林公园内不设置渣场、搅拌站、施工营地等临时工程,不新建汽车运输道路,采用人抬便道或索道运输,索道临时施工场地采取铺设棕垫等措施;线路采用无人机架线、抬升导线架设高度等措施减少对地表的扰动;严格落实草皮和表土剥离措施,施工结束后及时恢复;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不在夜间施工;严格施工管理,划定施工范围,设置警示牌,严禁施工人员越界施工,控制和减缓施工对环境敏感区的不利环境影响。

  (二)运行期主要环境保护措施

  工程不新增劳动定员,运行期不新增生活污水和生活垃圾。工程在阿坝1000千伏变电站内配套新建事故油池,采取“30cm P8抗渗混凝土+2mmHDPE防渗膜”等防渗措施进行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厚度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事故废油、含油废物及废铅蓄电池等危险废物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利用或处置。

  工程拟采取的电磁环境和声环境保护措施主要有:新增电气设备安装接地装置,选用低噪声设备等,确保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厂界噪声达标。在马尔康500千伏变电站紧靠南侧围墙外设置高2.8m、长147.5m的悬空声屏障(悬空钢架1.8m,声屏障高1.0m),紧靠东南侧围墙内设置高2.8m、长45.8m的悬空声屏障(悬空钢架1.8m,声屏障高1.0m),确保厂界噪声和敏感目标声环境质量达标。

  根据线路塔型、导线排列方式等情况,在通过耕地、园地、牧草地、畜禽饲养地、养殖水面、道路等场所时,线路单回三角排列段、单回水平排列段、同塔双回逆/异相序排列段对地高度分别不低于12m、13m、12m,确保电场强度满足10kV/m控制限值要求;在通过公众曝露区时,线路单回三角排列段对地高度不低于14m~25m,单回水平排列段对地高度不低于14m~27m,确保居民区电场强度满足公众曝露限值4000V/m的要求。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根据报告书,本工程运行期无废气及废水外排;工程运行产生的电场强度、磁感应强度和噪声影响预测值均可满足相应标准要求。采取优化工程设计、落实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后,能够控制和减缓对生态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2

  牧马山等四部雷达工程新建南充二次雷达站项目

  南充市高坪区佛门乡莲花村1组、爱国社区2组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空中交通管理局拟在南充市高坪区佛门乡莲花村1组、爱国社区2组新建一座雷达站,包括雷达铁塔、雷达机房、值守用房、油机房、配电房等。本项目雷达铁塔安装1套二次雷达系统,发射频率为1030MHz,接收频率为1090MHz,峰值功率2.5kW。站点场地地面标高为522m,天线下缘距地面高度23m,天线尺寸8.5m×1.7m,天线仰角0°,最大增益27dBi,系统损耗3dB,扫描方式为360°水平扫描。雷达发射模式为A/C和S两种,A/C模式发射重复频率150~450Hz,脉冲宽度分别为0.8μs、21μs,最大占空比分别为3.6×10-4、9.45×10-3,最大平均功率分别为0.9W、23.6W;S发射模式,发射重复频率150~450Hz,脉冲宽度为0.8μs、16.25μs、30.25μs,最大占空比为1.36×10-2,最大平均功率为34W。

  项目总投资4960.1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7.4万元。

  一、主要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根据项目特点,建设单位拟采用以下辐射安全防护措施及环保措施:

  (一)本项目雷达天线管状波束不朝向地面,天线仰角为0°,地面主要受偏轴方向电磁环境影响。雷达天线0~500m电磁环境影响控制范围内建筑物海拔须小于537.5m。

  (二)雷达天线位于铁塔顶部,远高于周围建筑物,减小了对周围居民的电磁环境影响。

  (三)建设单位应主动向雷达站所在地的规划部门备案站址、雷达基本参数以及电磁环境影响控制范围,以便规划部门对雷达站周边新建建筑物进行控制。

  (四)站界四周设置围墙,并在站内设置24h监控系统和值班人员。

  (五)铁塔顶部设有顶板遮盖并上锁,由专人管理钥匙。

  (六)雷达天线设置高压联锁装置,即人员在雷达工作状态下进入铁塔顶部时,雷达天线自动断电,实现对误入人员的保护。

  (七)建设单位须加强雷达站的日常运行管理,确保发射机和天线按报告书提出的参数运行,防止雷达出现异常工况运行。

  (八)对于站区天线下方工作人员长期居留场所,应根据条件设置必要的电磁屏蔽措施。

  (九)项目施工期主要采用及时清扫、定期洒水、加强管理等方式减少扬尘,采用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隔声、减振等方式减少噪声,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收集后不外排用于降尘或施肥,固体废物采用回收利用、收集清运等方式处理。

  (十)项目运行期生活污水收集后不外排用于周围绿化灌溉;所有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经隔声及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交市政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旧蓄电池、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收集暂存后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二、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本项目施工期产生的扬尘、废气、废水、噪声及固体废物经采取相应的环保措施后,对环境影响很小。

  根据类比监测:类比天气雷达天线水平方向500m内区域,地面电场强度0.20V/m~1.63V/m,满足相应评价标准限值要求。

  根据模式计算:电磁环境敏感目标处平均功率密度和峰值功率密度分别满足0.08W/m2和80W/m2的评价限值要求。

  三、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按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要求,通过网上公示、登报公示、张贴公告等形式对环评信息进行了公开,征求公众意见,在信息公开期间,未收到反对意见。

   


原文链接:http://sthjt.sc.gov.cn/sthjt/c103940/2025/9/22/64e0756d5ddc4a149d6b01265a496d4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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