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8日,自贡市生态环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伟主持召开2025年三季度新闻通气会。会上,重点介绍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进展情况、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联动审批及打捆审批实施方案,通报1—8月大气环境质量并分析预测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形势。
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通报自贡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进展
谋篇布局,勾勒“十五五”生态新画卷。今年初,自贡启动了“十五五”生态环保规划编制工作,成立工作专班,系统总结“十四五”期间我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成绩单”与“经验值”,并邀请到省环境政策研究与规划院、四川轻化工大学等机构的“智囊团”精准把脉,将规划编制深度融入美丽自贡建设的壮阔征程,力求在目标指标、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项目等核心内容上,谋深、谋细、谋实,为高质量绘就全市“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蓝图打下了坚实基础。
六维并进,创新生态环境治理新格局。根据美丽中国、美丽四川建设安排,初步提出“十五五”期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总体目标为:紧扣美丽中国建设战略部署,立足建设川南渝西战略性新兴产业集聚区,加快建成天更蓝、地更绿、水更清的美丽自贡。为顺利达成“十五五”总体目标,充分结合《美丽自贡建设规划》和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举措,拟规划6大领域重点任务。一是谋划进阶版污染防治攻坚战,告别“洒水应急”的传统模式,坚决向“深度治理”挺进。二是全面推进经济社会绿色转型,加快“四大结构”优化调整,推动绿色高质量发展。三是积极稳妥推进碳达峰目标完成,积极打造绿色低碳园区“样板间”。四是持续加大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力度,协同推进川南渝西生态空间共保、环境协同共治。五是大力推进美丽城乡建设,打造一批“美丽乡村”“美丽河湖”等美丽细胞,积极争创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两山”实践创新基地等“金字招牌”。六是强化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建设,打造生态环境科技“硬核支撑”,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迈向“信息化、数字化、智能化”新时代。
大气环境科通报2025年1—8月环境空气质量状况
环境空气质量状况。今年以来,全市上下坚定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聚焦细颗粒物与臭氧协同管控,创新实施秸秆有序焚烧试点,奋力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以减定补”深度治理等工作,成功入选全省首批蓝天保卫战攻坚赋能行动试点城市,全市空气质量取得历史性突破。1—8月,全市PM2.5浓度均值32.4微克每立方米,同比下降17.1%,改善率全省排第2名,较近5年同期浓度均值下降了7微克每立方米;在全省的排名从第20位提升到第11位,上升9位。优良天数率81.5%,同比上升4.5个百分点(优良天数同比增加10天,较近5年同期平均增加7天)。综合指数3.59,在全国168个重点城市排69名、同比上升15位,在全省的排名从第18位提升到第15位,上升3位。
秋冬季污染形势。根据气象预测,今年秋季(9—11月)我市平均气温正常略偏高,为19.5℃左右;总降水量偏多,将出现较明显的秋绵雨天气。但冬季(12—2月)平均气温正常略偏高,降水过程偏少、强度偏弱,易出现连续无降水、静稳天气,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大气污染防治依然面临严峻挑战。
下步重点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系统推进“四源共治”,着力应对秋冬季气象条件的不确定性,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确保PM2.5浓度不超过36.9微克/立方米、优良天数比率不低于84%、综合指数排名稳定进入全国168个重点城市前80位。一是完善预警预报与应急响应机制。进一步完善空气质量预测预报体系,加快完成应急减排清单编制,提升预测预报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根据重污染过程预测情况,及时启动预警,及时落实工业企业减排、工地扬尘管控、重型货车远端分流等措施;重要时段落实“人盯源”“人盯数据”,运用大数据、无人机、走航监测等科技手段,提升快速反应和污染溯源处置能力,最大限度削减污染峰值。二是强化“四源共治”与精准管控。工业源方面,加快推进重点企业深度治理和绩效评级,科学优化生产计划,做到减排不减产。移动源方面,11月1日起继续实施机动车秋冬季尾号限行,加大柴油货车、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路检抽测,不断提高新能源汽车占比。面源方面,提前督促在建工地抓紧进度抢工期,限期完成土石方、渣土运输等关键产尘作业;利用秸秆焚烧精准管控平台,提前完成分批、有序计划烧除;持续强化餐饮油烟治理管控,源头减少污染排放。三是加大区域协同与公众参与力度。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沟通协调,共同推动区域应急联动,凝聚“统一预警、统一响应、统一行动”的治气合力。鼓励社会监督员、一微克志愿者和社会各界参与,多宣传、多呼吁、多引导,营造全社会“共治、共享”的大气治理良好氛围,共同为空气质量改善贡献社会力量。
行政审批科解读《自贡市推行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联动审批及打捆审批实施方案》
《方案》印发情况。《方案》是贯彻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污许可改革工作部署、协调推进全市高水平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于8月26日印发并实施,着力推动生态环境领域向减审批、强监管、优服务方向转变,助推优化营商环境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方案》主要内容及特色。《方案》明确办理“两证合一”及打捆审批的项目,生态环境部门要提前介入、靠前服务,按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规划环评、区域环境质量改善等管理要求,指派专人做好前期指导、跟踪协调、申请填报等,及时协调解决困难和问题。
“两证合一”。《方案》聚焦环评审批与排污许可关键环节,在事项整合、流程简化、优化服务等方面改革创新,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思路,变两个审批事项串联为并联,推进生态环境领域审批效能再上新台阶,加速项目投资建设投产。主要创新举措突出“四减”,一是减环节,将以上两个串联审批事项的申请、受理、审查、办结8个环节减少为4个环节,提升企业办事体验度;二是减材料,申请材料由16份精简至13份,提高申请人办事便利度;三是减跑动,全面实现在线申请、在线办理、在线领证,以“数据跑路”替代“企业跑腿”,降低企业的跑动成本;四是减时间,由原来串联的30个工作日和20个工作日减少为10个工作日,极大节省企业办理时间成本。
打捆审批。《实施方案》严格落实环评责任主体与审批部门统一监管职责,适用于同一园区或中试平台内同一建设单位的多个同类项目、同一园区内不同建设单位的多个同类项目,将多份环评报告整合为“一告、一次申报、同步批复”,实现环评集成化办理。主要创新举措为:在同类项目满足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等要求基础上,建立“事前辅导+统一办理”服务机制,将多个项目环评办理变为一件事办理,压缩审批时限50%以上;将环保政策导向(减污降碳)与企业需求(降本增效)深度绑定,引导企业开展环保绩效创建等,既守住环境质量底线,也为企业节约成本。
特别要注意:对于一年内环评文件质量被生态环境部门失信计分或通报、一年内排污许可证质量和执行报告质量复核被生态环境部门列为重点问题、一年内被列为环保警示企业或有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记录等情形的,不予实施“两证合一”及打捆审批。
办理流程。《方案》明确“两证合一”按“同步受理、协同审查、一次办结”流程办理;打捆审批按“统一申请、统一受理、统一审批”流程,加快审查审批。
“两证合一”方面。同步受理: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主要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等内容。经核查符合要求的,按程序统一受理;不符合要求的,依法作出补正材料或不予受理决定。协同审查:对申请材料开展实质性审查,主要审核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以及标准规范等要求,原则上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含公示、技术评估等时间)。一次办结:在法定时限内同步作出环评审批、排污许可证核发决定,一并核发环评批复文件和排污许可证。对不符合审批要求的,不予许可并书面告知理由。
打捆审批方面。统一申请:打捆环评审批申请与单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申请一致,建设单位提交申请材料过程中,对不宜公开的内容需提交说明,依法需要保密的提交纸质材料。建设单位应对所有申报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统一受理:在收到打捆环评报批材料后,生态环境部门统一核定污染物排放总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申请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对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告知补正要求;对明确不符合打捆环评审批改革的建设项目,依法予以退回。统一审批:对符合要求的打捆环评审批项目,依法依规履行审批程序,予以审批并公示,并在环评批复中明确生态环境主体责任单位。
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夯实主体责任。企业应按照环评文件及批复、排污许可证载明要求,严格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在实际排污前建成污染防治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使用,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并在实际排污前,向生态环境部门申请现场核查。
开展现场核查。生态环境部门对照环评文件和排污许可证组织现场核查,形成相关记录,并开展线上质量核查。企业实际建设内容发生重大变动的,依法重新办理环评与排污许可手续;不属于重大变动的,纳入排污许可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并在实际排污前一次性变更排污许可证。
加强证后监管。按照固定污染源“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合理确定现场检查频次,加强对环境管理制度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营、自行监测工作开展、环境管理台账记录、排污许可执行报告提交、信息公开等环境管理,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
推动提质增效。加强工作协同、信息共享,建立“两证合一”及打捆审批服务台账,全力做好全流程服务,推进污染物排放量管控,推进环评、总量、排污许可、执法监测有机衔接。鼓励建设项目所在区(县)加大减排力度,优化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统筹供给,支持企业开展环保绩效创建等,降低区域排放,为园区可持续发展预留空间。
四川经济日报、自贡日报、中国网、四川新闻网、封面新闻、自贡在线等媒体记者参加本次通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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