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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2024年1-11月)

发布时间:2025-09-25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2024年1-11月,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全省优良天数比例(AQI 达标率)为95.8%,同比改善1.3个百分点;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比例为0.0%,同比持平。PM2.5平均浓度为19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微克/立方米;PM10平均浓度为32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4微克/立方米;O3评价浓度均浓度为137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8微克/立方米;NO2平均浓度为1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SO2平均浓度为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CO评价浓度为0.8毫克/立方米,同比持平。

  2024年1-11月,空气质量较好的5市是河源、韶关、梅州、阳江和汕头市;空气质量较差的5市是江门、东莞、中山、佛山和广州市。

  2024年1-11月,PM2.5浓度较低的5市是汕尾、深圳、梅州、惠州和珠海市;PM2.5浓度较高的5市是揭阳、潮州、江门、韶关、和佛山市。

  2024年1-11月,PM10浓度较低的5市是汕尾、梅州、河源、深圳和惠州市;PM10浓度较高的5市是揭阳、江门、广州、潮州和东莞市。

  2024年1-11月,O3评价浓度较低的5市是梅州、河源、韶关、阳江和云浮市;O3评价浓度较高的5市是江门、东莞、佛山、中山和广州市。

  


原文链接:https://gdee.gd.gov.cn/pm/content/post_4657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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