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和《广东省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推动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助力我省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我厅联合省财政厅认真组织谋划全省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项目,现已成功争取到2025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支持,专项用于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的淘汰更新。
为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工作,更好发挥财政补贴资金的引导作用,在征求省发展改革委、工信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商务厅,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广东省税务局等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厅会同省财政厅联合起草了《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现广泛征求意见。
经商省财政厅同意,请各地级以上市生态环境局会同同级财政部门认真研究,于2025年7月31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报省生态环境厅。
附件: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非营运类老旧中重型货车淘汰更新补贴和大气污染物减排财政激励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
联系人及电话:
王顺强,020-85266620
吕雄洲,020-87532051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
2025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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