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生态环境厅获悉,《福建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实施方案》日前出台,构建具有福建特色的环境信用评价制度体系。《方案》明确,在银行放贷管理中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替代行政处罚,作为识别环境风险的重要依据并直接嵌入授信审核流程,既帮助银行科学识别企业环境风险,也为“知错就改”企业解除“信贷枷锁”,每年可以释放近百亿元企业贷款。
原文链接:https://sthjt.fujian.gov.cn/zwgk/sthjyw/jcdt/202502/t20250206_671171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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