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处室、局属各单位:
按照《关于进一步落实本市国家机关普法责任清单制度的意见》(沪法宣办〔2021〕4 号)关于“建立普法责任清单的动态调整机制”的要求,现将调整后的《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5 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2025 年 8 月 16 日
相关附件 沪环法[2025]127号-关于印发《上海市生态环境局“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清单(2025版)》的通知.pdf
原文链接:https://sthj.sh.gov.cn/hbzhywpt6023/hbzhywpt6197/hbzhywpt6111/fzxc/20250820/3b6e3b4c297247788a64e23f214090f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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