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12月19日,黄山市PM2.5平均浓度19.7微克/立方米,同比持平;优良天数比例98.0%,同比上升0.6个百分点,1-9月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国168个重点城市5位,长三角地区首位。
强化大气精细化管控。在原1公里污染源清单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精细化管控范围至3公里,固定源扩展至5公里,对重点区域范围内的固定源、生活源、移动源、扬尘源等进行全面摸排,建立污染源清单,实施常态化、精细化管控。
推进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持续开展VOCs问题排查整治,今年以来排查问题83个,整治完成69个。推进年排放量1吨以上涉VOCs企业制定完善综合治理“一企一案”69家。对全市涉活性炭使用企业开展全面排查,督促企业活性炭应换尽换,确保废气治理效率。
抓好柴油货车污染防治。今年以来抽测路面行驶柴油车343辆次,非道路移动机械245台,对13辆超标车辆依法查处。开展加油站油气回收专项检查,已完成企业自查和区县抽查。对全市13家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I站)全覆盖监督检查,提醒纠正8家,责令改正5家。划定国三及以下柴油货车限行范围,进一步推动老旧柴油车提前淘汰。
解决“家门口”环境问题。开展餐饮油烟、噪声、恶臭异味、道路扬尘等群众“家门口”问题整治提升行动。1-11月,共排查餐饮油烟问题215个,整治完成206个;噪声扰民问题989个,完成整改988个;恶臭异味问题66个,完成整改60个;道路扬尘问题90个,全部完成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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