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期间,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指引下,自贡市生态环境系统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生态环境执法作为推动环境质量改善、维护生态安全的重要抓手,不断强化执法体系建设,创新执法方式,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为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提供保障。
执法方式推陈出新,深入推进智慧高效监管。一是非现场监管,精准执法提效率。建立以154家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企业为基础,87家视频监控企业和59家用电监控企业为枝干,依托排污许可管理平台、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全国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等为辅助的非现场监控体系,通过自动监测数据、视频监控、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全面排查全市在线监测设备数据异常和数据弄虚作假等环境问题,及时发现异常排放行为,有效提升执法效率。二是探索智慧管理,执法手段科技化。广泛运用无人机、走航车等,借助无人机、PID、在线监控和视频用电监控等先进监测设备和技术,对企业环境行为全方位、全天候监管,及时发现潜在的环境风险隐患,提升执法时效性。累计立案查处环境违法20件,罚款150余万元。三是“综合查一次”,数智赋能新突破。在全省率先创新建设“生态环境综合查一次”平台,统筹整合科室与支队、市级与区(县)执法检查任务,实现“综合查一次”检查任务线上发起、线上审批、一键分配、短信提前通知、线上执法、结果共享、超频预警的规范检查工作模式,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干扰,实现执法监管与服务企业有机统一。
全力助企纾困解难,多措并举优化营商环境。一是“正面清单”助企发展。优选全市60家企业建立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并动态调整,采取“网格化+”“互联网+”等非现场监管模式管理;充分利用“环保管家驻企+”机制,为企业提供环保服务,截至目前,累计为812户企业解决环保问题1800余个。二是“入企扫码”规范检查。按照全省统一部署,进一步规范涉企检查,普及“天府入企码”,全面落实扫码入企要求,有效规范行政检查行为。三是“柔性执法”包容审慎。通过包容执法监管、首违不罚等举措,累计对77起行政案件免予处罚或不予处罚,切实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保持执法高压态势,紧盯重点领域持续发力。一是从严监管执法。坚持以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为主线,统筹开展排污许可“证后”清单式执法、核与辐射执法、自然保护地执法等11大类专项执法行动,深入开展大气监督帮扶,强化问题整改,持续保持高压严管态势。2021年至今,累计检查污染源11062个,立案查处环境违法440件,下达处罚决定437件,罚款3619.0669万元;实施查封扣押76件、限产停产9件。二是强化“两法”衔接。建立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无缝衔接”机制,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联动,大力开展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监管、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等专项行动,在定期会商、案件移交、共查共治等方面取得长足进展。2021年以来,全市生态环境执法系统移送行政拘留18起,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9件。三是强化监管联勤联动。强化川南生态环境保护执法领域合作,签订《川南5市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框架协议》,联合周边市(州)查办“辉腾化工跨市倾倒固废案”等系列大案要案,查获并移交公安部门侦办的“2·28污染环境案”获公安部贺电表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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