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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苦干实干 争先创优 |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实现重点领域全覆盖

发布时间:2025-10-21来源: 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作者:佚名

  编者按:

  奋楫争先,勇往直前。自2023年8月起,广东省生态环境系统持续深入开展“苦干实干、争先创优”活动,涌现出一批创新性强、示范性好、实效突出的典型案例。现开设专栏,推介近期评出的今年第一、二季度典型案例,供各地各单位交流借鉴,汲取榜样力量,锚定“走在前列”总目标,奋力谱写广东生态文明建设新篇章!

  

  

  

  梅州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凝聚合力,各成员单位紧密合作,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不断取得新进展、新成效,梅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实现6个重点领域全覆盖。

  

  

  建立联络会商机制推动落实

  梅州聚焦工作推进中的重点问题加强会商研究,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通报国家和省、市关于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部署要求、工作进展、案例实践等工作动态,有力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各项工作落实。

  

  

  梅州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工作会商会

  建立案件线索移送和诉讼衔接机制双向反馈

  梅州市十部门印发《梅州市关于加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的意见》,建立案件线索双向移送和反馈制度。检察机关在启动环境公益诉讼前通报相关部门,决定是否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进入磋商阶段时,承办部门应告知同级检察机关,对磋商不成功的刑事案件转检察机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

  

  

  组织检察部门、园区管委会共同参加与赔偿义务人的磋商

  建立学习培训机制指导实战练兵

  梅州定期举办生态环境法治讲堂活动,讲解剖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相关规定、实操案例;通过编印典型案例以会议材料形式印发解读以会代培;通过全程指导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方式实战练兵。

  

  全市生态环境法治讲堂(第十二期)

  建立考核倒逼机制合力攻坚

  

  

  蕉岭县铝灰渣案件现场

  梅州围绕着力提高线索筛查率、启动率、办结率,推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量质齐升的目标,强化考核约束,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情况纳入市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推动生态环境“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制落到实处。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局六个重点领域部门和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卫生健康局等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同向发力,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筛查和启动索赔工作。截至2025年3月底,梅州市办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5宗,其中市生态环境局15宗,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林业局各2宗,实现了重点领域全覆盖。

  

  


原文链接:https://gdee.gd.gov.cn/dsdt3071/content/post_478344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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