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入库指南(试行)》《浙江省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项目管理规程(试行)》,我厅会同省发改委、国开行省分行和农发行省分行和专家完成对宁波海曙区、湖州吴兴区、安吉县等5地申报EOD项目的入库审查和论证,拟纳入省级EOD项目库。现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如对公示内容有疑义,请在公示期间向我们反映。
公示时间:2025年8月29日—9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俞汉磊,0571-81054032
电子邮箱:80507511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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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025年第二批省级常态化入库EOD项目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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