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要求,以及《陕西省重污染天气应急保障类企业(工程)认定办法(试行)》(陕重污染天气办〔2021〕10号)有关规定,通过地市初审,大气专项办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审核通过保障类企业301家(含战略新兴类),保障类工程360项,现予以公示,时间2024年12月16日-12月20日(5天),欢迎社会各界监督。对举报问题,我办将组织逐一核实,举报属实的,不属保障类企业或工程的,将移出保障类名单。
省级监督电话:029-63916205
附件:1.拟纳入陕西省2024-2025秋冬季第二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保障类企业清单
2.拟纳入陕西省2024-2025秋冬季第二批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清单保障类工程清单
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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